1金属容器包括其封闭装置, 应经受5 min 的试验压力。 塑料容器和复合容器(塑料) 包括其封闭装置, 应经受30 min 的试验压力。 这一压力就是SN/T 0370. 1—2021 中5. 2. 2 d) 所要求的标记的压力。 支撑容器的方式不应使试验结果无效。 试验压力应连续地、 均匀地施加, 在整个试验期间保持恒定。 所施加的液压(表压) , 按下述任何一个方法确定:
a) 不小于在55℃时测定的容器中的总表压(所装液体的蒸气压加空气或其他惰性气体的分压,减去100 kPa) 乘以安全系数1. 5的值; 此总表压是根据 SN/T 0370. 1—2021 中6. 1. 7规定的最大装载度和15℃的灌装温度确定的。 最小试验压力为95 kPa。 对运输Ⅲ类包装的第3类和第6. 1类液体物质的容器来说, 最小试验压力为75 kPa。
b) 不小于待运液体在50℃时的蒸气压的1. 75倍减去100 kPa, 但最小试验压力为100 kPa。
c) 不小于待运液体在55℃时的蒸气压的1. 5倍减去100kPa, 但最小试验压力为100 kPa。
2 拟装液体的 I 类包装, 应根据容器的制造材料, 在最小试验压力为250 kPa 下试验5 min 或30 min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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